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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寇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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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还是不要进去了吧?”寇争的袖子被她扯住,眼前的荒坟被枯草覆盖了大半,支离破碎的石碑横亘在前,上头依稀可见斑驳的阴刻碑文。

寇争回头,奇怪地看着她:“你怕呀?”

她支吾着不说话。他转身,看她的眼神跟看笑话一样:“你是僵尸啊,我以为你看到坟墓就跟看到老家一样亲切呢。咦,话说你老窝本来也在这附近嘛。”

她把他的袖子攥得更紧了,小声说:“我只是觉得这样不太好吧……你不是说背上那把刀是给你方姨家镇宅用的么,如今你将它偷出来,万一有个闪失,你爹娘那边不好交代吧?

他啪一下重重打在她的手上,逼着她松开了自己,皱眉道:“这样好的刀拿去当摆设是暴殄天物,方姨家那个宅子是没挑对地方,可他们家家道中落的根本原因不是她夫君刚愎自用么?我不做生意都知道物以稀为贵,他总是囤些到处都能看到的货色又如何卖个好价钱?还有啊,对自己的儿子又不好生管教,天天在外头惹是生非,闹得家中也鸡犬不宁。”说着,他又不屑地撇撇嘴,“人不走运,也不能都怪风水不好。”

她局促地握着自己的手,虽然一点痛觉都没有。

“但是,你说你爹娘已经答应了人家,寇家从不失信于人哪。”她还是替他担心,“你爹跟方老爷可不一样,你若胡来,他可能要打死你的。”

他噗嗤一笑,一手扶在她的肩膀上:“青童啊,听你这样讲我还真羡慕你,要我跟你一样是僵尸,没有痛觉,我爹揍我多少回都不用怕了。”

她看了看他放在自己肩头的手,小声说:“你究竟来这将军冢做什么?虽然传说这里头藏珍宝无数,但下墓之人几乎没有生还的,能活着出来的也变得疯疯癫癫。曾经道土和尚来去无数,道行浅的无非是落得跟那些盗基贼一个下场,真有道行的,只得一位厉天师,他往将军冢门口设了结界挡住入口,之后此处才渐渐绝了人迹。”

他看她认真的脸,又看看近在咫尺的入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我都是好不容易才从奶娘口里套出这古墓的事情,我记得我没告诉过你。”

她坦白道:“不久前一个夜里,我出来晒月亮,溜达到附近,看见几个小道土正在将军冢前忙话,那晚十分闷热潮湿,我看他们被蚊虫叮得满脸包,就过去跟他们说把碧环草揉烂了涂在皮肤上,蚊子就不来了。他们很是感谢我,还问我是否遇到什么麻烦了,不然大晚上的怎会孤身在此,我说我是附近猎户的女儿,我爹在不远处设陷阱抓野物。我问他们来这里干吗,他们说厉天师设在这里的结界因为年深久远,他们每隔几年都会来看看,万一结界有闪失,他们好及时修补。我还问他们这将军冢里除了财宝之外还有什么,他们支支吾吾说不上来,只说凶险得很,总之千万不要进去就是了。”

他想了想,笑:“不进去我怎么拿东西给方姨家镇宅。有了这东西,方姨也就不需要这把刀了。”

她大惑不解:“你要拿什么?”

“墓主的一块棺材板,一小块就够。”他越过脚下的残碑,站在黑黢黢的入口前。

她慌忙跟上去,拖住他的胳膊:“你疯啦?冒这么大的风险就为一块棺材板?再说这入口是有结界的,普通人根本进不去。”

他解开背在背上的布包,从里头抽出一把寒光如雪、刀身刻龙、刀柄形似凰尾的大家伙来,光是看看都觉得此物杀气腾腾,有破风斩月之威,这么有形有神的一把好刀,拿去做摆设也着实是可惜了。

“寇家的刀,没有斩不开的东西。何况还是个年深久远的结界。”他握紧刀柄,屏住呼吸,一步步朝入口而去。果然,覆盖着入口的野草飘起来刚刚触到他额头时,他便再也走不动了,看不见的屏障横在面前,摸不到任何东西,但就是跨不过去。

没有半点犹豫,手起刀落,银光如焰。

空气里传来嘶一声响,很微弱。

他又试着往前迈了一步,成功了。

她全程捂着自己的心口,哪怕那里根本就没有跳动的心脏。

“走吧。”他有些得意地朝她勾了勾手指,开玩笑般道,“如果有什么机关暗器,记得替我挡着,反正你又不会痛。”

“好。”她看着他的笑脸,也就跟着高兴起来。每次都是这样,他的情绪可以毫无阻滞地传染她,不管身处何种境地,哪怕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只要他对自己笑一笑,她就觉得哪怕死了也高兴,虽然她好像死不了。作为生死之间的灰色存在,因为他的存在,令到她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一只僵尸,只是一个时刻跟在他左右的没脾气的小跟班。

认识寇争的时候,他才十二岁。那天下着大雨,她正蹲在棺材里无聊地听着墓穴外滴滴答答的雨声,放在棺材一角的白蜡烛是她最在意的东西,因为那是唯一的照明工具,已经没剩下几根了,用完了就得去外头买。如今蜡烛也涨价了,靠着仪剩的几个陪葬用的铜钱怕是撑不了多久了。正在她盘算着怎样多买些蜡烛时,裹了一身雨水与泥巴的寇争从墓穴顶上砸了下来,瘦瘦小小的一个人儿,狼狈得像只吃错了药的猴子。难得的是,他人小胆子却不小,看到墓穴里坐了一个冲他瞪大了眼睛的十七八岁的姑娘,他只是沉着地看着她身后的蜡烛问了一句:“鬼也怕黑?”

她眨了眨眼睛:“我不是鬼啊。”

他居然不信,骨碌一下爬起来,一只手捏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把指头放到她的鼻孔下。片刻,他收回手,后退半步,继续沉着道:“都说鬼话连篇,果然没错。”

这小鬼……她又好气又好笑地从棺材里跳出来:“我真的不是鬼。人家说鬼是没有影子的。”说罢她又来回走了几步,指着脚下的影子让他看。

“你没有呼吸。”他瞪着她,“死了就死了吧,没啥可耻的,别装活人。”

“因为我是僵尸啊。”她双手叉腰,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小男孩,做了个鬼脸,“不生不死的僵尸。”

“僵尸?”他一愣,旋即又不相信了,“别唬我!我可是见过僵尸的!它们的脸皱得跟风干的茄子一样,很丑很凶,要咬人要喝血!哪里是你这个样子!”

她居然高兴地指着自己:“你意思是我很漂亮很温柔啰?”

“中人之姿罢了,我说别人丑也并不是赞你漂亮的意思。”他像个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我家里人说过,白泉谷位处七绝之地,易招山精魍魉,此地又有古墓荒坟,就算真出了僵尸也不稀奇。不过,你真是僵尸?”

她蹲下去,从地上捡起一块有棱角的石头,又示意他也蹲下来,然后把石头塞到他手里,再把自己的右手掌平放到地上:“你用力砸,别客气。”

他皱眉,把石头扔到地上:“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啊,我们寇家可没这个习惯。”

“小孩你姓寇呀?”她眼珠一转,笑,“你怕砸伤我是不是?”

他瞪她:“寇家的子孙,什么都不会怕。”

“那你砸啊!”

“我就不砸!”

“那就是怕!”

“我不怕,我就是不砸!”

话音未落,她突然举起石头往自己手上狠狠砸下去,他的呼吸明显急了一下,但强忍住没喊出来。

她白皙的手背上迅速瘀青了一块,一条半寸长的伤口在瘀青里豁开着,但是没有半滴血。

“一点都不疼。”她扔掉石头,胜利似的把手背对着他晃了晃,笑,“我没有痛觉的。虽然皮肤还会跟活人一样会瘀青什么的,但是伤口再深也没有血。”

他诧异地把她的手抓过来细看,又试着碰了碰她的伤处:“真的不疼?”

“一点都不。”她摇头,“我真的是一只僵尸。这些伤,要不了几天就会自行愈合”

他扯起她的裙边,从上头撕了一根布条下来,不由分说地给她的伤口缠了上去:“疼不疼都是伤口,我娘说包扎上才好得快。话说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会蠢得拿石头砸自己的手呢?僵尸是不是都这样?”

“不是你不相信么,不是证明给你看么?”她噘着嘴看自己被包成粽子的手,“而且你干吗撕我的裙子不撕你的衣裳?”

“我的衣裳要是破了,我娘又得唠叨我一整天。”他撇撇嘴,“那如果我说你要把头砍下来再跟我聊天,我才相信你真的是不死的僵尸呢?”

“砍头?”她想了想,“这个还从来没试过,要不你试试?如果我还是没死,那要麻烦你帮我把头缝回去,我的针线活并不太好,而且我这里也没有针线。”

“你真是个疯子啊!”

“喂!小孩你别走啊,外头还在下雨,再坐会儿呗?你叫啥名字啊?从哪儿来呀?怎么掉我家来了啊?回头你能送我几根蜡烛吗?”

他们的初遇,就是这么尴尬。但是每每回想起来,她会笑,就算她没有一颗活的心脏,也觉得是从心里笑出来的。他扯下来给她包扎的布条,她一直没有扔,偷偷绑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确实跟他所见到过的僵尸不一样,除了不呼吸不吃饭没有痛觉,外貌永远固定,常年住在地下墓穴之外,她哪儿哪儿都跟个普通女子一样,不凶悍,甚至有点呆,但又有一些小固执,自己认定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下去。

相识六载,寇争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起过他认识了一只住在白泉谷一个墓穴里的女僵尸。他父亲素来以刚直中正闻名江湖,视妖魔邪祟为天敌,以铸造可以杀死它们的利器为使命与荣耀,也正因为寇家的家业,他从小就对这些妖魔之事耳濡目染,还曾亲见过有赶时间的道土押了僵尸上门,待父亲铸造的七寸钢钉刚送出锻场,便拿来直刺僵尸心脏,将其化成堆一散发着怪味的黑灰。那时,他躲在窗后偷看,奶娘还来捂他的眼睛说‘小孩子不要看这些’,但是被母亲阻止了,总是慈爱温柔的她用从未有过的严肃对奶娘说:“他是寇家的孩子,就该当承受得起这些。”

本来么,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寇争天生胆大,区区僵尸算什么。但是,他还不想让她也被七寸钢钉化成灰,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那天他冒雨去白泉谷,他跟所有人包括她在内都说的是他去找一块僻静之地练功,白泉谷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合适了,毕竟他是要继承寇家的人,一个能铸造神兵利器的男人,怎么也还得有一身好功夫才算匹配,何况做这一行少不得有得罪人或者别的“东西”的时候,没有点自保的本事,寇家的香火延续不到现在。他父亲就是拳术高手,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寇争从会拿勺子的年纪就开始在父亲的督促下练习拳脚,父亲说不管你怎么练,十八岁时如果你打不赢我,你就没有资格进锻场,没有资格继承寇家的家业。

真苛刻,他心里嘀咕了好久。但好像也不太能难住他,他十二岁时寇家那些陪他练拳的家丁就不再是他的对手了,能收拾他的只有父亲以及父亲的得力助手郭叔,对于拳脚功夫,他有一种天生的领悟力。所以他很自信十八岁那年他定能打败父亲。

但是,那天他去白泉谷并不是为了练功,而是为了找一种稀有的兰花。据说这种兰花只生在白泉谷,花瓣纯白,形状奇特似鸟翅,花香清甜悠远,能持续半载不败。当然了,他自己对花花草草是没有兴趣的,但是江小莞有兴趣啊,作为北坊著名的教书先生江夫子的孙女,这个腹有诗书气质如兰的姑娘最爱的就是各式兰花。他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江小莞时,就跟母亲说:“娘,我要娶她当媳妇!”母亲笑出了声,说:“我们家做的是刀光剑影的生意,会吓到江夫子的。”

他就是喜欢江小莞啊,世上怎么能有这么纤秀柔弱的姑娘呢,眼睛又那么大那么黑那么亮。跟他般大的年纪,诗词歌赋信手拈来,还写得一手好字,跟他说话时总是一口一个寇哥哥地喊着,声音也软软细细的。

那次,是江夫子唯一一次带着江小莞来寇家,为的是来把寇家捐给江家私熟的钱退回来。念了一辈子圣贤书的江夫子历来看不惯江湖上打打杀杀的人物,虽然他不完全了解寇家的生意,也知道寇家做的是正经买卖,但光凭寇家以做刀剑利器为主这一条,他便发自内心地排斥,固执地认为寇家做的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事,哪怕寇家常捐款给私塾庙宇之类的地方,他也不想跟这样的人家有任何牵扯,更不想受其恩惠。

大人之间是做不成朋友了,但寇争还年幼,常去私塾找江小莞玩耍。江夫子虽不太高兴,但也没有太过于阻止,每次他去,江夫子还要教他一些与人为善不伤人命的道理。

寇争老早打定了主意,此生非江小莞不娶。可每次跟母亲表达这个意愿时,母亲都以“你还小”或者别的理由搪塞过去。这些事他是不太敢跟父亲说的,因为一定会被骂没有出息,尚未立业就想成家。可他真的很喜欢江小莞啊。

可惜的是,那天他在白泉谷冒雨找了大半天也没找到她说的那种兰花,反而失足掉进了女僵尸的窝里……本来是件倒霉透顶的事,却不曾想从此以后他会多了个不用吃饭也不怕疼的跟班。

那天他爬出墓穴之后,本打算再也不来的,看在她不伤人又蠢兮兮的份儿上,他也决定不把她的存在告诉任何人。但是,当她像只滑稽的老鼠似的从墓穴入口伸出脑袋冲他喊“能给我带几根蜡烛吗”的时候,他居然鬼使神差地回头说:“行了行了,给你带!”

此生最后悔的,就是点了这个头吧。

她比他见过的那些丑僵尸幸福,至少她可以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从墓穴里爬出来,不慌不忙地走上老远的路,去到市集上走走看看。不用吃喝不用买房,除了买蜡烛没有任何花销,不会疼不会老不会生病,她享受着人世带给她的繁华与趣味,却不需要负担人世的艰辛与辛酸。虽然因为害怕身份暴露不敢结交朋友,能毫无负担地在墓穴与人世之间游走,也是满足了,更何况,她对人类始终还有一份惧怕不曾释怀。

而她最大的幸运是,身为只僵尸,即便混迹人群之中,也没有任何人觉察到她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包括那些各有修为的术师道士们。关于僵尸她也多少去了解过的,江湖上那些关于僵尸的描述跟寇争说的差不多,面目丑陋,喜食人血,而且不能见阳光,根本不可能大摇大摆在街上走。只有她,是僵尸里的奇葩,除了少一口气,哪里都像个人。有时候,当她独自在墓穴外的空地上看着星空发呆时,她会觉得自己大概是老天爷的一个疏漏吧,可能他老人家在编织她的命运时走了神……

每当有这种念头时,她的手都会不由自主地放到心口上——也许,不是老天爷的责任,而是那个东西跟她的缘分?

不管怎样,认识了寇争,她终于有了墓穴与集市之外的生活。这个小子真的很勇敢,以后他一定能把寇家的家业发扬光大的吧。不过有必要这么称赞他么,寇家擅长的事不是专对付像她这样的“妖邪”么?

但是,她就是没办法不在心里称赞他,并且心甘情愿跟在他后头,去做了好些自己从前没有做过的事,比如——去杀一只藏身在溪水中,常把路过的孩子拖进水中的蛇精,去偏僻的村庄里围捕贪吃的蝙蝠怪,去无人居住的荒宅里抓有命案在身的僵尸——寇争拿到的每个功绩里,都少不了她的协助。她不会中毒也不会被淹死,所以她可以忍住恶心抱住那条滑腻腥臭的黑蛇在水里决一死战,直到把它硬拖出水面让寇争箭射死;她没有血不会疼,所以她可以毫无压力地把自己当成诱饵,睡在肮脏潮湿的破屋里,直到蝙蝠怪尖锐的牙齿咬进她的脖子;僵尸就更没有压力了,她像个女汉子一样从后头紧紧箍住僵尸朽烂的身体,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让寇争得了钢钉刺心的机会,七寸钢钉从僵尸背心截出来时,若不是她退得快,连她也一并完蛋了吧。事后她看着那一地黑灰,看看自己胸前被刺出个小洞的衣裳,看看如释重负的寇争,心想他应该还在一个不分轻重的年纪吧。

不过,他们经历过的一切,都是秘密。寇争希望的是默默地成长,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走到一鸣惊人的那天,成为寇家最骄傲的子孙。她深知这一点,所以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出现在寇争与任何人的谈话里。她是他人生的陪练——这是有一天他们路过一间武馆时,她看到场中那个被汉子们拿来练拳脚的沙包时,心里突然冒出的想法。

但是,她愿意啊,反正自己又不会疼。

除了“陪练”的日子之外,他也会在天气不错的时候跟她坐在白泉谷的河水边钓鱼,也好奇地问过她在变成僵尸之前的经历,但她每次都搪塞过去。在他不甘心地问了好几次之后,她才说其实也没什么经历,而且时间太久好些事也记不住了,不过是村子里的一个寻常丫头,虽然父母早将她许给了指腹为婚的屠夫家的儿子,她还是忍不住喜欢上了一个来村子里借宿的书生,私奔失败,两个人被绑回来,村长说她丧德败坏,丢尽祖宗颜面,要按照祖例处罚,若那书生甘愿为她断一只手,村子里的人就当他们死了,撵出去永远不许再回来。若书生不愿意,那么她就要独自承受极刑。她说记得那个晚上全村人都出来了,她跟书生像牲口似的被绑在祠堂前,父亲恨她得很,母亲哭红了眼,但他们除了站在那里看,也做不了什么。唯一能改变她命运的书生,只在村长面前说了一句话——从头到尾都是她逼我的。然后事情就很简单了,她被绑住手脚缀上大石,扔进了村里的水塘,水刑的时间是一个时辰,如果一个时辰捞起来还能活,前事不咎。可这不是废话么,哪个活人能在水里憋一个时……所以她死了,被埋到了白泉谷,还是村子里的规矩,像她这样生死都不光彩的人,得埋到离村子很远的地方。

这就是她的全部经历了。他听完,默默盯着没有动静的浮漂,半晌才说:“我若是你,非得断了那书生的脖子再去死。”

她笑:“我早就不恨他了,人在害怕时做出任何自保的行为都是正常的。所以我才特别喜欢你啊,什么都不怕。”说着,她像是想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问题,扭头问他,“如果要你断一只手去救江小莞的命,你会么?”

浮漂动了动,他的眼神也动了动,说:“我压根不会让她陷入这样的境地。”

她打量着他线条优美的侧脸,没再说什么。

数年过去,瘦瘦小小的猴子没了踪迹,茁壮发育的身体与长年勤恳的修习让他变成了一个相貌堂堂的英武青年,他完全继承了父母在外貌上的优点,渐渐成了让不少未嫁女子暗暗谈论的对象。只是江小莞对他,还是不远不近的样子,嘴里甜甜地喊着寇哥哥,但永远只接纳他送来的花,连邀她去看花灯会都拒绝。

在寇争去私塾给江小莞送兰花时,有好几次她也在场,她常常陪他去山谷里找兰花,虽然找不到小莞最想要的那种,也能收获到别的很美的兰花。每次她都站在私塾的对面,悄悄打量出来跟寇争道谢的江小莞,确实空谷幽兰似的姑娘,秀美娴静,知书识礼。只是这样一个姑娘,好像真的不太适合寇家的风格,虽然连她都喜欢江小莞这样的姑娘,但她不想寇争娶她,说不上具体的原因,就是觉得不合适。

水面上的浮漂又没了动静,她撑着下巴望着水面,说:“你不是说你娘已经托媒人去白家提亲了么?”

他面无表情:“是啊,听说白家已经同意了。”

“那你怎么办?江小莞怎么办?”她诧异地问,“还是……你打算娶两个?”

他用力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脑子也僵掉了么?女人上了年纪就会很啰嗦,看我娘就知道了,所以我绝对不会娶两个来烦我。”

她摸了摸脑门,嗔怪道:“你这小子……”

“别叫我小子了。”他伸了个懒腰,“我现在看起来跟你一般年纪,你没有这个资格了。”

她撇撇嘴,往水里扔了一块石头。

“你干吗!”他怒道。

“把你的鱼吓走呗。”她扮个鬼脸,“帮你放生。”

“啪”一声响,她的鱼竿被一块小石头击成两截,鱼线浮漂随着断裂的半漂向远处。

他拍拍手道:“我也帮你做善事。”

还是没长大的孩子啊,她心里发着笑。

“我认真的呀,如果白家同意了,那你就得娶白小姐了。”她把脸凑到他面前,“你得想个法子才成。”

他不说话,胸有成竹地盯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我的事,我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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