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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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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见琛说的回去休息,是回玉河湾的节目组别墅,因为第二天裴冬宜她们要早起化妆拍照。

走的时候,把温致礼带回来的礼物基本都带走了,回去的路上还买了一束鲜花。

裴冬宜还很得意,“这时候买花就是便宜,只要二十五就有一束了。”

开得很好的重瓣百合中间点缀着富贵鸟和黄玫瑰,看不出来搭配上有什么讲究,但是看起来蛮漂亮。

温见琛看了就笑,“等你回去把它们修剪好,放进花瓶里,都要半夜了。”

裴冬宜对此毫不在意,“好看就行。”

对于女孩子来说,有时候好看胜过一切,比如在对待某些高跟鞋时。

买完花以后,他们先回了一趟天街府的房子。

家里没人,裴冬宜在路上给林姐打过电话,林姐说女儿生病了,她过去照顾几天。

于是俩人进屋以后,首先面对的就是一片漆黑。

开了灯,裴冬宜急急忙忙跑向衣帽间,一个盒子接一个盒子往外拿,温见琛帮她把盒子装进空的行李箱之前,好奇地打开看了看。

每个盒子里都有一双blingbling到能闪瞎人眼的、一看就很贵很豪华的高跟鞋,每一双都精致奢华得让温见琛惊讶。

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不一样的鞋子?

而且一看就是,“这些鞋子除了能配礼服,平时你也穿吗?”

裴冬宜一边收拾明天拍照要搭配的首饰,一边摇头解释:“这几双都是婚鞋,配礼服我也不穿,有的很硬的,不好穿。”

说着微微抬头扫过来一眼,“对,就是那双红底的,皮巨硬,脚后跟会磨破皮出血,鞋子上镶嵌的奥地利水晶好看是好看,但走路时容易磕碰到脚踝,穿一次脚就会受伤一次。”

温见琛打开一个鞋盒,看到她说的那双鞋,CL的水晶鞋,大名鼎鼎,灯光下水晶的光芒四射,精致闪耀,看起来就……不太好穿。

但是他很眼熟这双鞋,“我们拍婚纱照的时候,你是不是穿过这双?”

裴冬宜点点头,“是啊,拍第一套的时候穿的,给我疼傻了。”

她才说了个开头,温见琛就迅速觉醒了拍婚纱照那几天的痛苦记忆,简直就是为了配合摄影师完成他的工作。

“不好穿你还买?”他叹口气,打开另一个鞋子,看到这双更夸张。

一字带的高跟凉鞋,鞋跟背后是极其漂亮的、设计感极强的翩翩起舞的蝴蝶,鞋底写着“The Boy is Mine”及“Wifey for Lifey”的新娘专属标语,仪式感直接拉满,也是拍婚纱照时她穿过的。

对比之下,另一双白色的缎面方扣尖头细高跟虽然也非常优雅漂亮,但却低调得多。

还有最后一双,温见琛一看就笑了起来,“这双我熟啊,我还找过她。”

Jimmy Choo的Cinderella水晶鞋,鞋面上同样覆盖有blingbling的碎钻贴片,还有一朵非常华丽的雪花状水晶,鞋如其名,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灰姑娘掉落的那双水晶鞋。

裴冬宜婚礼当天搭配主纱和出门纱的就是这双鞋,迎新娘时还按习俗把它藏了起来,他找了半天,最后靠小侄子阿怀找大人卖萌套来情报,才终于把鞋子找到。

后面敬酒服搭配的就是白色缎面的那双了。

“所以出了结婚,这四双鞋,就没机会出去见人了?”温见琛问道。

裴冬宜使劲摇头,“谁说的,搭配礼服就超好看,那么漂亮,熠熠生辉,典雅又高贵,穿着它们走路,我走的都是花路!”

“不过!”她话锋一转,神情变得痛苦,“那双红底鞋我确实不会再穿了,当时买的时候我心想,就没有高跟鞋不难穿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买双最漂亮的呢?但穿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我错了,我没办法驾驭它。”

温见琛听着她的疯狂吐槽,都快要笑吐了,问道:“既然这么难穿,你怎么还要带上它?”

“媛媛想试试这双,她想买,但是又怕买了会闲置,几万块呢,我就说我有,你先试试,觉得能忍受再买。”

她说完摆摆手,做一脸沧桑状,“你别管,年轻人劝不住的,撞过南墙就知道了,这鞋谁穿谁知道。”

温见琛哈哈大笑,捧着她的脸安慰道:“没关系,放着看也挺好看的。”

裴冬宜叹口气,噘可噘嘴。

他们将礼物里那些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比如新的包和配饰之类留在家里,收拾好之后就要离开。

温见琛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揽着裴冬宜的肩膀,笑叹道:“真希望快点到明天,我想看你穿婚纱的样子,咱们结婚的时候还不熟,仪式又繁琐,我都没怎么好好看过你。”

其实裴冬宜当时也一样,不过婚后发现温见琛的工作要求他每天都穿正装,看多了就没什么好奇感了。

“明天穿给你看!”她兴致勃勃地点头应承道。

温见琛笑了一下,捉着她的手放到嘴边,亲了亲她的手背,姿态异常亲昵。

回到玉河湾别墅,才发现别墅内外已经被大家布置一新,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明天真的有人要办婚礼。

“何止啊,连花园都布置好了,反正天气好,不用担心晚上会下雨。”谭夏笑着给她看自己拍的照片。

裴冬宜看了直笑,被她们带得更加兴奋了,一直到临睡前,都还在给项芸和钟丽君打电话,邀请她们明天一起来玩。

答应赴约的只有钟丽君一人,项芸好像有事,但这并不影响裴冬宜的兴奋。

她甚至晚上有些失眠,都半夜十二点半了,她还是没有什么睡意,于是她推推温见琛,把他叫醒。

温见琛睡得迷迷糊糊的,伸手抱住她往怀里拉,“怎么还不睡?”

“我睡不着,你给我讲个故事,或者跟我聊聊天吧?”裴冬宜叹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温见琛说可以,下一句就是:“我们昨天白天接了个急产的产妇,送去手术室做急诊剖宫超,结果产后大出血,听说手术中心半层楼的医护都去帮忙了,血跟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泼出来,从台上往下流,流了一地……”

裴冬宜:“……”我真是欠!怎么就是记不住术中知晓的教训!

等她听到产妇被救回来送进ICU了之后,赶紧打断他的讲述:“嗯……我好像有点困了,晚安哦。”

说完一秒闭眼,并且打起呼噜,装作已经进入睡眠状态。

温见琛困得很,根本分不清她是真睡还是假睡,听到声音就欣慰地应声好,放心地继续睡了。

徒留裴冬宜一个人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天啊这是什么哄睡招数啊,太狠了太狠了!吓死个人!

第二天很早房门就被敲响,温见琛朦朦胧胧间听见,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手机看时间。

早上七点四十分。

“睡这么早……”他想说睡那么早来敲门啊这不有病么,可话没说完,就见旁边的裴冬宜已经腾一下坐了起来,掀开被子就下地往洗手间走去。

温见琛一整个被吓醒,眼睛都没睁开!这怎么看着那么那么诡异,难道敲门声是什么指令?

他非常不合时宜地想起了湘西赶尸的传说,越想越精神。

于是等裴冬宜洗漱完醒好神,贴着面膜出来给谭夏她们发信息时,他就把自己以前听来的赶尸奇谈跟她说了。

裴冬宜一脸懵逼:“……大清早的,你怎么会想到这个,做噩梦啦?”

她发誓自己是非常关心老公的,但这男人不做人,认真地告诉她:“没有,想起这些是因为刚才看到你闭着眼睛歘一下就坐起来去洗手间的样子,很像被赶的……嗷!”

裴冬宜提起自己的枕头,用力甩在温见琛的头上,咬牙切齿:“僵尸这就杀了你!”

温见琛赶紧拉起被子抵挡攻击,俩人就这样你来我往地闹了起来。

裴冬宜敷完面膜做好简单的护肤后下楼,满脸气呼呼的表情,谭夏见她这样,关切道:“怎么不开心啊?”

“还不是因为温见琛!气死我了!”她吧啦吧啦地就把刚才发生的事跟大家说了,说完还要吐槽,“僵尸,他见过有我这么好看的僵尸么?!”

大家听完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别说美貌僵尸,就是不美貌的僵尸,他也不可能见过啊。

等温见琛下楼吃早餐时,纪苓薇找的的妆造团队已经到了,说是跟颜雪借的。

裴冬宜和谭夏一边享受着化妆师的服务,一边笑着对纪苓薇道:“谢谢颜小姐了,回头一定给颜小姐送份大礼。”

她们说的大礼,很可能是某个时尚杂志封面,或者直接就是片约、代言,纪苓薇高兴地点点头,“那敢情好,我先替颜雪多谢你们了。”

“自己人嘛,不用这么客气,杂志封面找谁拍不是拍。”裴冬宜摆摆手随口应道,看样子很不在乎这么一个封面。

可是裴氏旗下的时尚杂志,已经是国内一流刊物,也不是想上就能上的。

纪苓薇面上高兴地笑,内心却不无感慨,自己这次真是参加对了节目,能跟裴冬宜成为朋友,就已经完全抵过了这笔片酬。

因为资源永远都是无价的,特别是顶级的资源。

连肖桦也忍不住感慨:“早知道还能这样,我把我的造型团队借给你们啊,不管他们是在哪里度假,我全都给你们摇回来。”

温见琛对这些完全不了解,他是搞不懂为什么一个杂志封面就能让大明星这么感慨的,闻言道:“这很难得么,回头让秋秋给你也安排一个好了。”

肖桦:“……”你当是去买大白菜,说安排就安排?

裴冬宜听到这句话,很给温见琛面子地嗯了声,“可以的呀,我跟大哥说就好。”

就这点小事,大哥肯定答应啊,要是不答应她就要跟大嫂和大伯母告状了!

大家听了都一呆,连谭夏都忍不住觉得,这俩怕是还不知道自己许诺了什么,当然,应该也是真的不在意。

肖桦:“……”我错了,他们真的是在买大白菜:)

俩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话对别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裴冬宜还在欢快地叫温见琛:“快过来,给你一次给我戴婚戒的机会!”

温见琛一边吐槽:“我随时都能给你戴好么。”

一边咬着三明治老实地走过去,把三明治往嘴里一叼,冲她伸手要戒指。

裴冬宜笑嘻嘻地把盒子递给他,然后转了一下椅子,正对着她坐好,刚要伸手,温见琛就示意她等等。

见他努力地吃着嘴里的三明治,裴冬宜就说了句:“慢慢吃呀,又不赶时间。”

她有点奇怪,戴个戒指而已,用手就行了,几秒钟搞定,他为什么要吃完三明治再戴?难道是要说什么吗?

应该不是,她想,可能这就是他的习惯吧,做完一件事再做下一件事。

她笑眯眯地看着他,听造型师问她戴哪顶头冠。

她指了指小巧的公主冠,“戴这个吧,跟戒指比较配。”

镶满钻石和红宝石的公主冠被造型师小心翼翼地佩戴到她的头上,看起来轻盈又优雅。

温见琛吃完三明治,用湿纸巾擦擦手,然后把戒指盒握在手心,深吸一口气。

他走到裴冬宜面前,叫了一声她的名字:“秋秋。”

裴冬宜抬眼,见到他的神色有些严肃,不由得一愣,“……啊?”

温见琛低头,深深地看她一眼。

然后在她错愕的目光里,迅速单膝下跪,手掌扶在她的膝盖上。

裴冬宜:“!!!”

她愣得回不过神来,这什么操作?让他帮忙戴个戒指,没让他下跪啊!

周围的人也都愣住,手里的事情都停了下来,错愕地看着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整个客厅原本都是在忙碌的工作人员,吵嚷热闹,此刻却变得鸦雀无声,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

温见琛似乎感觉不到气氛的沉默和异常,仰起头认真地看着裴冬宜的眼睛,目光柔软又郑重。

他说:“秋秋,嫁给我好不好?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来得及向你求婚,今天补上,以后我们的结婚仪式就一个都不少了。”

“裴冬宜小姐,请你嫁给我。从今往后,我会爱你敬你,会和你面对生活的一切风雨,不管逆境还是坦途,都会和你永不分离。”

求婚,备婚,婚礼,从礼堂的门口走到红毯另一头,从一个家走到另一个家。

这段婚姻的起始是因为利益需求,但未来的生活,可以是因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

周围突然爆发出潮水般热烈的掌声,夹杂着不知是谁带头的起哄:“答应他!答应他!亲一个!快亲一个!”

裴冬宜回过神来,眼睛有些湿润,又忍不住笑出声来,甚至很不好意思地抬手捂住脸。

接着她用力地点了两下头。

然后把手递给他,“那你把戒指给我戴上。”

亮闪闪的鸽子蛋,她以为它已经足够漂亮,可是今天一看,它好像变得更加璀璨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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