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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万艳书 下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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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浊酒

晨起大雾。

下了一万遍的决心之后,白凤终于在珍珍死后,首次来到了白姨的房中。不久之前,白姨曾万分清醒地带领着佛儿和万漪一起出现在詹盛言的面前,但在白凤面前,她似乎又恢复了那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既不认人,也不说话。白凤被白姨惊人的老态呵得半天没说话,完了就默默从侍女手中接过毛巾,亲手侍候着她的“妈妈”起床梳洗。

末了,她柔声向白姨道:“妈妈,妹妹不在了,我还是你的女儿。我会一辈子服侍你。”

但同时,她已然听见了妈妈的回答像火枪的枪弹一样刺破重重的岁月炸响在她耳畔:“你们把汗巾子缠在妹妹脖子上的时候,就再没有我这个娘了,我也再没有你们这样的女儿!”

白凤低首饮泣;白姨依然不向她一顾,只摇晃着满头白发,盯着空茫茫的某一处喃喃有词。

屋外,云开雾散。

就从这天起,每一天白凤都亲至白姨的榻边伺候起居,光阴迅速,转瞬已至六月。

六月初四这一天,夕照如金时,有人来报,安国公请凤姑娘往苏州会馆一叙。

苏州会馆内有五重馆阁,白凤被引到了第五进的正房雅间之中。房间里花气融融,篆香袅袅,湘帘宰地,冰簟当风,一派灯烛辉煌之下,正中老大的一张八仙桌上摆着足够十来人享用的筵席,却只詹盛言一人独据,她进来时,他正在默然自饮。

又有许多天她没见到他了,白凤觉得他又瘦了,面颊与双手均已是消瘦见骨。但即便他瘦成了骷髅,她也能在比山还高的骷髅堆里一眼就认出他。在他之前,从无人拥有过像这样连每一处线条与折角都精确完美的骨骼,在他之后,也不会再有。

她立刻就感到了爱,这涌动在皮肤下、刻蚀在骨头里的爱,但她单对他矜持地微嗔了一句:“就你我二人,还大费周章跑来这里摆酒!干吗不直接去我那儿?”

看样子他已喝得不少了,就那么手把一只乌银洋錾壶睨着她,竟还微微笑了笑,尽管并无多少笑意抵达他眼眸之中。“我说了,你别不信。”

白凤一愣,但见他直对壶嘴咂了两口,“我从来也不喜欢去‘你那儿’,我就从没喜欢过窑子。”

听到一个数年间几乎以窑子为家的男人说自己根本不喜欢窑子,谁都会忍不住发笑的。白凤笑起来,声音却在颤抖,“二爷,我、我真高兴,看见你又能像从前一样说笑。”

但这一对情场旧侣身上同样为服孝而着的粗布衣裳分明在诉说着,有什么已永远和从前不一样了。

詹盛言把那只酒壶搁在桌上,却仍抓着它不松开,“我终于不用再去窑子里见你了。后天,你就进我的家门了。”

白凤自觉一颗心好似沉入了浓酒之中,动荡而滚烫。她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伸手攥住他空出的右手。她立即就发现他的右手又开始了滥饮无度而造成的震颤,而这仅仅使她把他攥得更紧。“后天我就进你家门了,什么急事儿非这阵子找我不可?”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把手从她手中抽回,自筷架上取了一双银筷递过来,“先吃饭。”

白凤根本没什么胃口,只信手拣了几样素菜,也就搁了筷子。他更是自始至终一口饭菜也不动,单把那一只酒壶喝得再也倒不出一滴来。而后他就把手臂伸向桌旁的一条长几,几上另摆着一溜儿还未开封的酒坛酒瓶。

在一侧侍立的岳峰马上捧过了其中一坛,动手破掉泥头,撕开了封酒的荷叶。

詹盛言忽就向他和几个跟班摆一摆手,“都下去,憨奴你们也下去,这儿不用你们了。”

下人们便鱼贯而出,又严闭了门扉,独留二人在内。

詹盛言望着白凤道:“你也喝两杯吧。”

她便起身来倒酒,却见刚才打开的那坛酒酒面之上竟已长满了一层白花,禁不住惊叹道:“这酒可有年头了!”

“我出生那一年,先严命人酿下的,三十五年了,只剩这最后一坛,与别人我舍不得,你来陪我喝掉它吧。”

“绍兴人生女必酿‘女儿红’,出嫁之日启封;你这就是‘男儿红’喽。”置酒的长几上,酒具一应俱全,白凤从中取过一只铜勺探入坛中,轻轻撇去酒上的浮毛,一边开了句玩笑。

詹盛言笑哼了一声,“发霉的老男人了。”

她笑瞟了他一眼,“那才够味儿呢。”

他也不由自主一笑,等着她一点点撇净酒水,又看她把酒倾入一只青瓷大海碗中,挨个儿指点着排列在几上的各色酒水,“配什么?茅台、竹叶青、花雕,还是葡萄酒?”

他举起手,遥遥点中了一只玻璃葫芦瓶,瓶中一汪翠绿。

“洋人的苦艾酒?!”白凤摇首笑叹,“你这口味可愈发刁钻了。”

她便开了那苦艾酒,也一并兑入大海碗中,登时间香气腾逸,淹没了整个房间。

她把一对官窑大杯都倒得满满的,先与他对饮了一杯,立觉一团热气盘踞在胸口,令她的眼睛亦随之亮起,双唇衔杯睨着他,“你肯定都晓得了?”

“晓得什么?”他又为二人各满上了一杯。

“九千岁下令明日在槐花胡同为我举办出阁宴,完了我就回他府里,后日一样从他府上发嫁妆,花轿鼓乐送我出嫁。他说,要像对真正的女儿一样对我。”

詹盛言的酒杯已碰到了唇边,他却又把它搁置一旁,“出嫁前夜呢?他也像对‘真正的女儿’一样对你?”

白凤随之放开酒杯,髻边一支螳螂捕蝉银脚簪划过了一线流光。“他对外宣称我是他的义女,而你又是‘勋高柱石’,所以他格外抬举我,好为咱们的婚礼增光添彩。可傻子也明白,脱籍从良的新妇过门前夜竟还和老客人住在一处,对新郎该是多大的羞辱。尉迟太监八成就是想借此多羞辱你一回。”

詹盛言抹一抹下颌的胡楂儿,意带嘲弄,“有一位身为帝国主宰的情敌,怎会是羞辱?这是我的荣耀。[26]”

他举杯,与她相碰,饮下。

白凤很迟疑地双杯对碰,也一口气干掉了大半杯,继而长吁一声道:“二爷,你介意,那我就动动心思,千方百计避开他就是。”

“我介意,”詹盛言把发抖的右手按在桌面上,拿左手摇晃着杯中之酒,“不过你千方百计,也要与他共度佳夕。”

“这是为何?”

雅间中重重的锦幔宫灯之中,他又一次举杯,等着她碰过杯,便将剩余的半杯酒一饮而下,“你可听说过‘套格’?”

白凤摇摇头,一面再度添满了两只酒杯。

令她稍感惊讶的是,詹盛言并没有马上重握住自己的那一只杯子,他只是把指尖在桌面上划了两划,“两军交战,每一方的统帅与其将领之间少不了关于军事要情的书信往来,为避免被敌方截获信息,所有的信件都要加密。加密的法子有很多,‘套格’是其中一种。所谓‘套格’,其实就是挖空了若干格子的纸张。通信的双方事先约定好,写信时使用什么规格的信纸,每张纸几行,每行多少字,而后按行、按字做一篇言不及义的文章。对方收到信,把套格覆在上面,由挖空的格子中所露出的字,才是这封信的真意。”

好似木屑被投入了火焰一般,白凤的眼睛闪了一闪,她思索着慢慢说:“朝廷与川贵土司的战事正吃紧,尉迟度几乎每日都要亲自向前线指授方略。这么说,他是用套格的法子加密信件,而那张套格就在他卧室中。”她探寻着他的眼光问,“因此你想让我在他房中留宿,帮你把套格偷出来?”

詹盛言盯着她好半晌,末了摇摇头,“凤儿,你实在是太聪慧了。我只能庆幸,

你和我站在同一条战壕。”随即他又点了一点头,“我安插在尉迟度身边的人进不了他内房,没法把东西带出来,但我必须摸清他下一步的战守部署。官军和土兵间马上有一场关键战役,其胜负就直接关系我和尉迟度二人间最终的成败。”

白凤闻言不语,却起身走到山墙下的一张大炕边。憨奴她们出去之前,把所携的衣箱等物全为她留在炕上,白凤就自其中拿起不离身的水烟筒,自己装了一袋烟,又在烛上引燃纸煤,靠在那儿抽起了烟来。

詹盛言耐心地等她喷出了第一口青蓝的烟气后,方才端起面前的酒杯浅啜一口道:“你别为难,倘或不好办,就当我没说。”

“我是在想该怎么办,”白凤把纸煤在手里头搓来搓去,一抹柔光就来回滚动在她指间的白银珍珠戒指上,“尉迟度疑心病极重,从不会完全信任谁,就连他自己撒下的密探,也要再派另一批密探去监视。我也算极得他宠信了,但至今我出入他府上依旧要接受全身搜检,连发髻都得拆开来检查,想夹带些什么,只怕困难重重。”

“那就没法子了。”他的语气透露出很明显的失望。

“有法子。”

“什么法子?”

“暂且还没想到。不过还有一天一夜,总能想到的。你就别管了,”白凤直视前方狠狠嘬了一口烟,狠得两腮都瘪了下去,接着青烟就从她口鼻中同时冒出来,“全交给我。”

詹盛言曾无数次听过她这句话,白凤就是每个男人都梦寐以求的那种哥们儿,当她说“全交给我”,你就大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命运全都交托给她。换言之,假如你选择做她的敌手,也必须分外小心。

他非常缓慢地眨了一眨眼,声音很平滑,但蕴含着感情:“还是算了。”

她扭过脸看向他,“干吗算了?”

“我又想了想,你太冒险了。”

“你才不是说,这场战役也就相当于你和尉迟度的决战,这就是——怎么说来着?你教过我的——对,这就是‘毕其功于一役’的大计。哪里有不冒险而得来的成功?况且你密谋对付尉迟度这么久,却从没要求过我一件事,我早就想帮你了,让我帮你,我会见机行事的,一定替你办成。”

“你还是别掺和了。事败就没什么可说的,纵然事成,由于你反水而使我得以扳倒尉迟度,你自己也会受良心上的谴责。平心而论,尉迟度待你不薄。”

白凤“噗”地喷出了一口烟,一壁咳嗽,一壁将纸煤夹在手指间,摇动着手掌挥散烟气,“二爷,我也平心而论,尉迟度待我的确是豪阔无双、慷慨无匹,但他难道薄待了你吗?你还不是对他恨之入骨?”

詹盛言语塞了片刻,“你和我,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她一手斜托着烟袋走上前,把另一手的纸煤往桌上一丢,就端起酒杯,将一满杯一气儿饮下,又把杯子在桌面上重重一蹾,“你自个儿亲口说过,当官和做妓,都一样。尉迟度送我价值连城的珠宝,再拿鞭子来抽我,和他以国公的荣耀、亲王的俸禄收买你,再叫你双膝跪地舔他的鞋子,有什么不一样?说到底,这就是个嫖客,宁愿花万金买谄媚的笑脸,也不愿花一个大子儿去了解人们的真心。就算没一张笑脸是真心的,他也只会更得意,因为这更加证明了他手中的金钱和权力无所不能,能让所有的女人和男人都趴在他光秃秃的胯下丑态百出,他是这世上最了不起的嫖客!”

她一晃跌坐进椅中,两眼在烟雾后迸出钻石一样坚硬而纯粹的蓝白色精光。

詹盛言略带异然地端详着她,“凤儿,这酒烈,你喝得太急了。”

白凤的双颊亦已涌满了激动的红潮,她紧蹙起秀长的双眉,烦躁地扯动着领口,“我受够了。我早就受够了在尉迟度跟前像条狗一样,也受够了看着你在他跟前像条狗一样……”

他以为她快哭了,但她只是仰起头靠住了椅背,俄顷,眼中的碎光就统统倒流了回去。她把烟袋也往桌边一横,就捧过酒坛,又拎起了酒瓶,再度把半空的海碗勾兑满,满得酒水直溢而出。

“凤儿……”詹盛言挡了一挡,想要阻止白凤往她自己的杯中斟酒。

白凤推开他的手,自斟了一杯,很麻利地端杯痛饮,“尉迟度为我花的钱,给我的衣裳、珠宝、香料、古董……我已经全都用身体和笑容完成了交易,但他还从我这儿拿走了一样东西,没付任何代价。二爷,我去帮你拿那个‘圈套’——不对,套格!你去帮我、帮我们,把尊严拿回来。”

她一眨不眨地与他对视了一瞬,就又玩命地喝起来。

詹盛言却并未移开目光,他继续凝望着白凤,她的肤色已被醉意洇作了暮雪朝霞一般,额前的伤痕完全消失,两只眼熠熠生辉,随意一瞥就是波光飞舞,腰身慵懒地斜欹着,连日的消瘦与憔悴也无损于一分那浑然天成的目意风情、曲致楚楚。

槐花胡同里多的是美人,但没有一个美得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她美得能叫一个成年男人哭出来。

一想到即将降临在这位美人身上的不幸,詹盛言霎时感到自己麻木不仁的心破了个口子似的。他本能地摸过酒杯灌了两口,“凤儿,我改主意了,你别做了。”

她紧接着就做了一个只有白凤才能做到的笑容,又灿烂又轻蔑,“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

“万一出岔子,你他妈就必死无疑!”他突然发火了,手掌重重地击在桌上,又叹了一口气,“听我的,乖乖再陪他一夜,然后坐上花轿,嫁给我。”

白凤嘴角的那抹笑越来越淡,而后她斜瞟过黑亮的眼睛,一字一顿,“你我都心知肚明,根本就不是这一夜的事儿。这是我们婚礼的前夜,他照样召我去他府里头;我们成婚后,只他想,也随时可以召我去他府里头、他床上。这样的人生——二爷,你之前说得对——根本就不值一活;所以才值得我们以死相搏。”

她忽又笑起来,雪白的手似一匹追风烈马向着他的手冲过来。他们手中的两只酒杯激烈地撞在一起,酒汁泼湿了她的手腕与衣袖。

詹盛言看出白凤已是深醉如痴,他自己同样也在被巨大的吸力拉向那悬浮于半空的旋涡;他正身处至为美妙的交界地带,所有的感官都开始变得迟钝,但观察力却被酒精刺激得异常敏锐。

他注意到了白凤手腕上还戴着一串佛珠。于是他默祷了一声,希望佛祖保佑她。

他先伸手指一指,“你不是皈依了吗?佛祖不会赞成你做出偷窃之事。”

白凤大笑了起来,她高亢的笑声几乎使得他当场勃起。詹盛言看到她挑衅地抬一抬双眉,对着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佛祖还不赞成我喝酒呢!”

然后她就一滴不剩地把酒全喝掉了。

她将空杯滑过自己的下唇,一点点抬起了眼皮凝注他;连詹盛言自己亦有觉察,凡人不会这样看另一个凡人,她是在用自己曼丽无伦的眼眸为他残破的肉体重塑金身、镶嵌光轮。

“爷,我皈依佛祖,是因为我痛苦;我痛苦,是因为我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你了。佛祖,只不过是你的替补。”

詹盛言的心一紧,他确定,在口吐这样的渎神之言后,白凤决计没救了。

他甚至不忍听她接下来的话,但她撩人的声线依然伴随着他耳蜗里嗡嗡的醉声流进来:

“你记得吗?你还是‘严胜’、我还是‘鸾儿’的最后一夜,我比眼下醉得还狠。那一夜,我和你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蓦地里,那一段往事就于詹盛言的心中闪现而回:他和她约在一个小酒馆,他一踏进门就望见一个无赖正在骚扰她,他一点儿还没喝,却清晰地感到了醉后才有的狂野怒火,径直就抡出一拳头把那无赖打翻倒地。再后来,她自己灌醉了自己,“你那么着急来救我的样子,是打心底里相信我还值得救呢……”她一杯接一杯地喝,一篇接一篇地说,他听出来她是个妓女,一个日进斗金却又始终满腔怒火的妓女,这令他感到惊奇。

他早就见过无数的战士——包括他自己,从被迫杀死第一个敌人的恶心、恐惧、自责痛哭……最后一个个全变成哈哈大笑地攀比着数字的杀人机器,所以他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一个人不得不终日操持着违反人性的职业时,他所有的不适迟早会消失,要么麻木,要么主动而热情地迎合那不可抗拒的游戏规则。杀一个人是错的,但杀掉了四十万人就是战神;出卖身体是错的,但一旦卖出倾城之价那就是花魁;花魁应该是自豪的,至少也应该是认命的,一点儿也不像这副鬼样子。

于是,在迷上她的脸蛋和身体之后,他又迷上了她愤怒而扭曲的心。

他忘了对她许诺了什么,他也喝多了,但他记得后来她光溜溜地钻在他怀里,一直笑一直笑,笑着笑着声音就有些变样:“哥哥,你待我太好了,我该怎么报答你啊?你想让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你要星星要月亮,我就搭梯子给你摘,摘回来你不喜欢,我一甩手就把它们全扔掉!我愿意扔掉我所有的珠宝,我的朋友、我的人生统统都可以扔掉,只要你开口。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啊,好哥哥,你要我做什么?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他也跟着笑起来,“我要你闭嘴!听你撒酒疯撒了一夜,哥哥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她大笑着搪了他一拳。

那一个夜晚美好得像是童话,但那一晚是属于“严胜”和“鸾儿”的。这一刻,只剩下詹盛言与白凤,酣醉而又破碎地凝睇着对方。

白凤亦被同一段回忆带走,她喃喃道:“我曾许下过无数誓言,绝大多数不过是信口开河,但就连为数不多的真心,也早被我自个儿践踏得稀烂……[27]”

直到此刻,他们俩都小心翼翼地谁也不去提珍珍,但白凤却始终感到珍珍的在场,她曾发誓护佑珍珍一生周全的誓言已经开始像酸液一样腐蚀着她的肌肤和内脏。又一次,她下死力扯开比砂纸还粗糙的夏布领襟,“唯有一句誓言,从开始到现在,从现在到将来,我没有,也不会违背一丝半点儿: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不惜牺牲,不择手段。”

古怪的是,就是这一句本应令一个男人从里到外全部融化的誓言,却令詹盛言的心重新固结成一块。“你早就已为了我,不择手段。”

白凤醉得太狠了,以至于没听出一丁点儿弦外之音。她只知痴痴傻傻地笑着,“爷,我的爷,我皈依、我茹素、我念佛、我抄经……也只为了把功德尽数回向[28]给你。求你,就让我帮你吧,所有事,任何事。”

詹盛言转开脸面,朝另一边空视了一刻,之后回目于白凤,无论他的面容或声线均已变得好似是一块石头。他举起了酒杯,与白凤相碰,“那我就祝你,马到成功。”

白凤亦如誓师的大将,向着他含笑举杯,“詹大帅,祝我们不再只是‘幸存’,祝我们‘胜利’。”

她先把杯中酒一仰皆尽,他跟着也喝空了自己的酒杯。

詹盛言的右手原本就在不停地颤抖,用不了多久,他的双手便一起失控,嘴唇先是好似有成群的蚂蚁爬过,继而就彻底麻痹。而他眼中所见的白凤则越来越鲜活,宫鬓堆鸦,玉肌袒雪,眼睛里撒满了碎宝石,浑身上下都蒸腾着阵阵甜热的花香,她直接拈起了一块蜜膏送进嘴里,把几根手指挨个儿嘬干净,接着就把湿漉漉的手指不停地向下拉扯衣领。詹盛言注视着细小的汗水由她一

片粉红的胸口里渗出,像是不疼痛的血。

他已然喝得连指尖都是木的,却依旧感到了焦切的饥渴。他深知自己距离直接把她摁倒在酒桌上开干仅有一步之遥。詹盛言了解男人们,他了解他自个儿。

因此他后撤了一步,开始拼命地拍桌子,“岳峰!岳峰!”

岳峰推门而入,等待着命令。

詹盛言却哑然半晌,表情就像在回忆应该怎么拿嘴巴说话。末了,他再次用力把桌子一拍,“去万元胡同,现在,传个戏班子。”

如果他一个人没能力打败自己,那他就搬一个卫队来,还不够,那就搬一个营、一个师。

那一夜,岳峰先后传了一个戏班子、一票说书艺人和卖唱歌娘,甚至还有一个杂耍摊子。岳峰一点儿也没感到奇怪,主人醉酒后,派给过他比之更奇怪千百倍的差事。唯一一点令他感到费解的,就是凤姑娘明明很快将嫁入詹府,但府里头却至今都没有收拾出礼堂和洞房,没有布置床帐,没有粉刷墙壁,也没有贴对子、挂彩绸,就连空气里也还保留着哀悼白珍珍姑娘时的凄荒气味。

所以当目睹着眼前的景象:他的主人詹盛言与其多年的情妇白凤传递着同一只酒杯,也共享着同一支烟嘴早被弄得湿漉漉的金水烟筒,两个人豪饮似鲸、吐雾如龙,泼满了酒痕的衣衫凌乱不整,眼神一样迷离又亢奋,盯着变戏法的将一块红幔一撩,凭空变出一只燃烧的火碗,他们马上就一起尖叫起来,大笑,鼓掌,争先恐后地亲手从钱箱子抓出一把又一把铜钱抛过去,他们的脚步绊在了一起,随即他和她的舌头也绊在一起,当他们在众目睽睽下摇摇晃晃地接吻时,钱币从他们指缝里掉在地下发出醉生梦死的脆响……这一切使得岳峰更增困惑,这一对男女一点儿也不像后天就要成婚的样子,他们的样子,活像是根本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歌女们唱起来,悠长的歌声中,场面越来越失控而狼藉。詹盛言和白凤到后来都吐了,且都吐了不止一次,浓重的烟气把所有灯烛都熏染得黯淡如晦,菜盘和果碟一一折翻,酒坛被打碎,酒瓶滚去到墙角,各色酒水把苏绣的桌围椅披染得乱七八糟,明火引燃了酒,发生了一场小小的火灾,昂贵的五色地毯被烧穿了一大块,到处都乱丢着零碎铜钱,还有长一条、短一条没烧到头的纸煤,降暑的冰块被整盆倒出来融化成水,凌乱潮湿的脚印从地面一直印到墙壁,他们的脸颊与双手染着一窝窝烟灰,而供他们取乐的那些男女艺人的脸孔也统统被油彩与汗水涂抹得状如鬼魅……

但这没关系,完全没关系。因为詹盛言和白凤其实早已离开了这一套疯狂又堕落的会馆包房,他和她已经手携手,沿着由酒精铺就的、比羽毛还柔软的台阶,一阶又一阶拾级而上,直至最后一阶把他们送入了这里:在这里,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全被抛在了身后,重负被卸下,谎言被遗忘,所有的痛苦都得到了消解,所有的罪恶都得到原谅;假如这不是今夜里第一百杯醇酒,就一定是神明的怀抱。

詹盛言拉起白凤的手,把她的手摁在自己的心口。一切由此开始,一切在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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