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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旧在思量,新安让她感受最深的究竟是什么:是焦虑,还是悲伤。这座城里失落了什么东西。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难见踪影。城中百姓各自成群,零散生活在各自的里坊之中——仿佛一座座孤岛——每一片里坊却都足足有御街那么宽。这座城的广大规模让城中居民沦为笑柄,林珊想。

城西的金光门,她如今经常过去,在柳树下喝茶的地方,就是一座宏伟壮丽的耻辱柱。这个名字里,这座高门上坍圮的塔楼里,都承载着太多的揶揄。

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曾有多位皇帝做出努力,鼓励百姓迁回新安,力图恢复古都旧貌,然而成果却乏善可陈,让人心酸。看起来似乎很少有人愿意和这么多孤魂野鬼生活在一起。新安距离大运河太远,一旦遇上干旱年景,要喂饱这座市镇都十分困难,所以定都新安绝不是明智之举。新安能成为都城,是因为奇台最初的君王都出自这一带。这里是奇台腹地,许多君王都埋在这附近,长眠在巨大的陵墓之中。

在林珊看来,只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就很有可能会开始痛恨第九王朝。过去的辉煌中有一种沉重的、让人倍感屈辱的成分。

什么人会住在这样的市镇里呢?新安城里有两座占地广大的集市,每一座集市都比许多规模并不算小的县城还要大——集市里面却空空如也。城中的小贩、乞丐和路过这里的江湖艺人,都像是飘荡在这广漠的空间里。庞大的市镇规模和漫长的距离让人感到自己的渺小,仿佛你所珍视的生活成了苍白、可笑的物件,仿佛你虽活着却已然成了又一个孤魂野鬼。

她平常可不会这么想。紧张不安的感觉她太熟悉了。天热,一连六七天都有暴雨。填的词也都没有传达出她的情绪,她把这些词

差不多都扔了。这段时间一直想离开新安,回延陵,或者回家,回汉金,哪怕京师的夏季比这里还热。她可以在这里给齐威留一封书信,等他回到南边时,会自己上路的。林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不肯走。

林珊入住的这间客栈很不错。掌柜的一条腿瘸了,走路要拄根拐杖。掌柜的妻子人漂亮,脾气又好,对林珊多有照顾。他们夫妇二人一在一起,丈夫看妻子的眼神里就总是满含着疼爱,有意思的是,妻子也会这样看丈夫。看他们的言谈举止,似乎完全没有因新安城的破败而自惭形秽。或许是因为他们对世界的期许,还没有让他们有这种感觉吧。又或许,林珊想,是因为他们拥有彼此。

城东南有座道观,林珊去过好几次了。在过去,那里是新安城第七十一坊,不过如今里坊大门早已不见,里坊制度也早已形同虚设,新安也跟如今的所有地方一样,成了开放的市镇。在第十二王朝,坊门在夜里也不关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在这一方面,今人也许比第九王朝要好一些,可是她也从书中了解到古代女子都能做哪些事、成为何种人,每到这时前面这种想法便动摇了。

林珊向道观供奉了一大笔钱,作为回报,她获准查看观内收藏的经卷书册。这些书册至少有四百年的历史,只是从来都没有人整理过,所以摆放全无章法。经卷被扔进箱子里,搁在架子上,摞在地上,全堆在一间屋子里,有的书都被老鼠和虫子啃过。林珊整理这些经卷时既没有精力也缺乏热忱,无精打采的样子就像是侍女在炎热的下午为女主人梳头。

都是些账册,记录了观里收到多少供奉,香客请去多少经书,道观采买多少日常用品:四桶鲑河香酒,以及买酒的花销等等。

她还真找到一本日志,这本日志始于“荣山之乱”,当时新安城惨遭劫掠,并被纵火焚城。写这日志的是个管家,当年新安在叛军和朝廷之间几度易手,而根据日志记载,这位管家则在这期间拼尽全力保全了一个显赫家族。日志里还记载,一年夏天,塔古人趁奇台内乱,长途奔袭,攻入新安,在几经蹂躏的新安城内大肆劫掠,然后撤回他们山峰林立的高原。

这便是历史的味道,是鸿沟对面传来的声音。她又向道观进了一份供奉,买下了这本日志作为收藏。若是在过去,这样做定会让她兴奋不已,林珊会急切地等待齐威回来,好把它拿给丈夫看,然后两人会一边品着茶或是喝着酒,一边轮流将日志读给对方听。也许还会继续寻找有关这位管家生平的资料,看看这个人和这个家族的命运究竟如何,这部简册又是如何流落进道观里的。林珊心想,这世上有这么多故事,到最后都没了下文。

她给卢琛写了封信,信中还提到自己发现的这部日志。诗人依然健在,对他的流刑已经减轻,如今他住在大江附近的自家田庄上。今年春天,林珊寄了首词给他,这首词里提到了这位诗人,并且有一位裹着小脚的姑娘在“艮岳”里唱过;同一天下午,有人向她射了一箭。

林珊心想,那天过得可真不太平,从白天到黑夜,一整天都是。

如今,不论林珊写了什么,卢琛都是有信必回。他说他十分欣赏林珊的词作,他也填词,把作品寄给林珊。林珊至今仍然认为,诗人错用了“词”的形式,词的主题原本要简单得多,而卢琛却将词改造成了一种严肃的诗歌形式。这些观点,林珊还是姑娘家时就跟他说过,那是在席文皋的花园里,彼此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想来真让人心惊。

毫无疑问,卢琛喜欢她像这样与他交锋。他会在诗中打机锋,逗她发笑。林珊想要卢琛与自己辩难。而卢琛则始终保持着他的一贯态度——彬彬有礼,机智风趣,热心体贴。

他曾经邀请林珊——还有她丈夫——来东坡做客。身在广大的新安城里,林珊很想现在就去。她还会想象那里的场景——众人在树荫下谈笑风生,一派和乐景象。

卢夫子的弟弟和儿子都在遥远的北方,不过眼下兴许已经回汉金了。卢超被任命为朝使,出访一个反叛萧虏的部落。林珊知道,这场叛乱被视为一个机会。卢超彼时仍遭放逐,让他回京领命,是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如果不是想故意害死他的话,林珊没忘记补上这个想法。

要杀人,用不着这么麻烦。父亲曾经这样对她解释道:太师杭德金告老还乡,住在延陵附近的一处田庄,可以肯定他绝对不希望禁军北上。而卢超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不肯趋炎附势,派他出使,杭德金就可以借以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卢超建议与这个部落会盟,并且发兵与之共同行动,那就是说,这个建议就是一名外交老手的真实看法。如果卢超回来也同样反对会盟,别人也很难指责说这背后有人指示、卢超没有说实话。

新任太宰寇赈已经返回朝廷,他一回来就开始夸夸其谈什么光复故土的千载良机。父亲在信中说,同这个新太宰争辩,需要极大的勇气。

卢家两兄弟有的是勇气,这一点毫无疑问。卢琛的信里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是,自从活着离开零洲,诗人就打定主意,生活中再也没有什么好畏惧的了。

林珊离家前收到的最后一封诗人来信中有一首诗,林珊至今都记得。这首诗是对御花园那首词的回应,林珊刚一读完就把它烧掉了,不过她猜想这首诗卢琛一定写了不止这一份。烧掉它,保护的是林珊自己,而不是诗人。

人皆养子望聪明,

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

无灾无难到公卿。

林珊还记得,当时读到这首诗时,自己的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至今想起来林珊还是会脸红。真是胆大妄为,什么人敢写这样的诗?即便是当时林珊在震惊中笑岔了气,她还是环顾四周,以确保周围没有人。那封信拿在手里都感觉烫手,那首诗里的每一个字都仿佛一团火焰。她把信丢进炉子里,把它烧成了灰。

这天早上,林珊本打算去曲池苑,可是掌柜的妻子却叫她暂缓一步——又要下暴雨了,她说。早上的天空明净透彻,不过林珊本来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以她也就依着老板娘,留在客栈里。

她先是给诗人写了封信,然后给父亲也写了一封。快到中午的时候,大雨倾盆而下。天空乌云漫卷,黑压压的一片,林珊在屋里简直没法写字了。于是她站在窗边,看着天上电光闪闪,听着雷声咆哮着滚过整个新安城。

暴雨过后,林珊走到湿漉漉的阳台上。空气中已经能感受到一股清甜的凉爽。虽然这清爽持续不了多久,不过大雨将夏日的扬尘刷洗干净,林珊还听见了鸟叫声。楼下庭院里有一眼枯泉,池子里贮满了雨水。梨树的叶子闪闪发亮。

林珊叫一个侍女去召来轿夫和护卫,然后就去了曲池苑。时值仲夏,天长夜短,尽管市镇广大,她还是能在天黑前赶回来。

下楼的时候,她冲掌柜的妻子笑了笑。“刚才幸亏有你提醒。”她说。那妇人看起来很高兴,垂下眼睛走开了。林珊突然想念起父亲来。到最后,她还是会回家吧。

想要个孩子,这念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就跟刚才那场暴雨一样,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想要个孩子。

曲池苑在新安城的最东南角,紧挨着城墙。不同于皇城之内的御花园,也就是早先遇见野狗的地方,这里在过去就是用来供百姓游乐的。

这一带也是新安城地势最高的地方。从这里望出去,整座市镇都能尽收眼底,新安城布局对称工整,满目疮痍却让人心惊肉跳。从这里远眺,能望见城北的皇宫和城西的金光门,以及城门上破败的塔楼。

这里还有一座高塔,足有十层楼高。高塔过去是一处卓门圣地,如今虽仍旧挺立,却并不安稳。护卫告诉她,塔内楼梯朽烂,三层以上的楼板都不牢靠。林珊看见,高塔外墙有过火的痕迹。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倒了。两名侍卫中的那个高个子如是说。这个侍卫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林珊。

林珊考虑要不要爬到塔上,起码上去几层,不过独立毕竟不同于愚蠢。倘若自己受伤了,跟她出来的这四个人也要受到牵连。

曲池苑里有好几条小径,全都长满了野花野草,不过还是能想象出当年这里有着怎样的景象:水面上漂着画舫,男男女女骑着马打马球,音乐随处可闻,花团锦簇,绿草如茵。水边种着槐树、柳树和各种果树。诗情最为动人的岑杜曾经来过这里,写下了一首著名的诗:

……

云鬟玉簪凝香雾,

柳雪一骑百花羞。

说的是文芊贵妃,“四大美人”中最晚登场的那位,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她的一生并不值得羡慕,想起她,更多是因为想到女人如果太过张扬,会有什么后果。丝竹犹不停,心中已戚戚……

这样想太悲观了。她告诉下人,准备打道回府,太阳已经西斜,要回去得走很长一段路,她知道,下人们一直在等着送她回去。

她早早上了床,惊于自己居然这么快就睡着了。不过夜里她又醒了。出门在外时经常这样。夜深了,客栈里寂静无声。今年夏天住店的客人没有几个。她听着刻漏的滴水声,裹上大氅,走到外面的阳台上,看着东边的天空。一抹残月升在半空,挂在庭院里的高树枝头,在树叶缝隙间时隐时现。真美。她望着月亮,一直到它攀上枝头,越过树叶的屏障,升到群星当中。

任待燕也不知道自己在这小径上躺了多久。周围似乎有些异样,他自己身体的感觉也很奇怪。他坐起身来,又小心地站起来。开始迈步。记得妾身。岱姬说。任待燕虽不知这是什么意思,可是他又怎么忘得掉她呢?光是这番回忆,就足以让他再一次心旌荡漾了。

要是他折返回去会怎样?要是他回到湖畔,那狐魅还会现身吗?风已经小了,她的头发还会随风轻舞吗?诗人常常把闺房之乐称作“云雨之欢”。任待燕想起了这个。

尽想些没用的。他来到坐骑身旁,解开缰绳,翻身上马,穿过同一道棂星门,顺着来路离开马嵬。

任待燕纵马狂奔。天色已晚,这条路并不太平,独自一人赶夜路尤其危险,必须警醒点儿。路上可能有强盗,有动物窜出来,坐骑也有可能崴了脚。夜里还可能迷路。任待燕想,俗世当中的平常日子里也可能遇到危险。天上只有一抹残月,没有多亮,并且直到后半夜才会出来。

他一边骑马,肩膀一边耸动个不停,仿佛有什么东西让他十分刺痒,又仿佛一路上一直有人从林间地头监视着他。还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方才在那个地方,他差一点就迷失了自己,迷失在美色、欲望,奇异的音乐和精灵鬼怪的世界中,忘了时间。任待燕仿佛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她,就能闻到她身上那逆风袭来的香气。云雨之欢。夺人眼目的嘴唇,清风吹拂之下的薄纱衣裳勾勒出的曼妙曲线。我知道你的名字。狐魅如是说,品尝妾身将赐与你的这一切。

任待燕甩甩头,催动坐骑,沿着古代官修的驿道飞驰,仿佛是在一路奔逃。

或是说一路追赶。向前赶路,就有光亮,即便是在满身疮痍、野鬼遍布的新安城。前方有来自异域的外邦人,有喧闹的大营——他的部队就驻在城外大营里。还有一间客栈。嗯,客栈。他可以在那里喝个尽兴,仔细想想之前脑海中闪现的那幅图景,那是在他转身看向岱姬、看进那双眼睛、看见她的头发随风轻扬时,在心中紧抓不放的羁绊。

天已经黑下来了,路上空无一物,任待燕骑着马一路飞驰,全然不顾这样纵马狂奔的后果,他似乎有一种感觉——尽管这感觉来得毫无道理——他绝不可能从马上掉下来摔死,而且也不可能被强人夺去性命。经历了那样一番奇遇,今晚绝不会死。他想,天意如此,他命不该绝。

当然,天意并非如此。他想错了。大难不死,未必有后福。狐魅之后还有老虎,闪电过后还有闪电。不过天黑以后,任待燕在星夜里一路纵马狂奔,倒也确实毫发无损。坐骑在古老的驿道上踩出一连串马蹄声,路上任待燕还听见左边树林里传来一声猫头鹰捕食的声音。发出声音的是这冷夜杀手的猎物,凄厉,刺耳。

至少,这猎物不是他,他也不会在今晚被人追猎。

前方隐约能看见新安城的灯火了,此时月亮才刚刚升起,任待燕来到北城墙上的一座城门前——紧挨着城门的皇宫如今空空如也,宫墙也曾遭到焚毁。

在古代,城门每到黄昏就要关闭,直到晨鼓敲响才会打开,若没有皇家出具的关牒就别想在夜里进城。若是有人胆敢在宵禁之后进城——不论是翻城墙还是沿着运河又进来——一旦被捉就要挨揍。如今时代早已大变,城门昼夜开放,天黑以后人们照样可以自由进出,随意走动、消费,只要愿意,就可以在音乐、烛火和喧嚣中消磨夜晚的时光。

任待燕在城门口收缰勒马,他要好好想想。他拍了拍马脖子,这畜生性子勇猛,体格壮硕,已经全速跑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任待燕发觉,人还真的会跟一匹好马产生难以割舍的情感。

他一时冲动——不过也未必是冲动——脱下身上的貉袖,免得别人根据貉袖认出他是个军官。士兵进城需要亮明身份——军队是一种威胁,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任待燕不想骑马绕着城墙回到城西大营。他叠好貉袖,把它塞进鞍袋里,穿过城门两旁的火把,进了新安城。他朝守门的禁军点点头,这些士兵也没什么需要提防的。这里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

空旷、黑暗的皇宫在他左侧现出庞大的身躯。当今圣上则在这里以东、距离遥远的另一座市镇里,不只是正在安寝,还是辗转难眠。

如今他对新安已经有所了解了。任待燕北上独自潜入萧虏之前,他们在新安大营里待过一段时间。越境侦察,在当时似乎很有益处,如今看来却未必是这样。

任待燕还不曾在夜里骑马穿过新安。城里到处都能看见人,却跟汉金没有一点相像,甚至不如夜晚的荆仙。眼前所见,处处都是七零八落,就像残局里留在棋盘上的棋子。任待燕发现自己走在宽阔的御街上。今年初夏,有天早上他第一次来到这里,眼见御街的宽广,他感到强大、兴奋,膨胀。他将之视为奇台旧貌——和未来——的象征。历史不是负担,而是挑战。奇台配得上这样一条御街。他当时想,今生所求,就是要达成这一目标。

来新安没多久,任待燕就经常派部下入城,让带队的军官领着弟兄们或步行、或骑马,列队穿过御街。事后他还会在大营里训话。他告诉众将士们,他们的任务,他们共同的抱负,就是要配得上这条从皇宫一直延伸到南城门的通衢大道。他说话时语调铿锵,斗志满满。

今晚则是另一番景象,满天星斗,月亮刚刚升起,他独自一人,耳边回响着马蹄声。御街上空空荡荡,除了广大一无所有。人们都在歌楼酒肆里,夜市食摊上,不然就在自家屋里睡觉。

任待燕拐了个弯,下了御街,然后拐了个弯,又拐个弯,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是要去哪儿,便已经到了目的地。

他把马交给睡眼惺忪的马房伙计,吩咐他将马洗干净,给它喂水喂食。他数也没数便给了伙计一把钱,伙计吃了一惊,然后牵着马走开了。

客栈大门紧闭,任待燕站在门口黑黢黢的大街上。马房伙计牵着马进了马厩的院子里,马蹄声渐行渐远。街上空无一人。任待燕没有敲门,转身走开了。跟马房隔开一段距离,他翻过石墙,悄无声息地跳进院子里。

客栈不错,是城里最好的客栈。院子里有一眼泉,虽然早已枯竭,但还是贮满了早前暴雨的雨水。枯泉旁边和院子四围种着树。任待燕也说不清,自己像这样,做贼一般翻墙进来,究竟是要干什么。

他信步来到枯泉旁边,抬起眼,看见墙头上那一抹残月;又回过身,看着矗立在夏夜中的三层高的客栈。

她正站在自己的阳台上,裹着袍子,低着头,看向自己。

马嵬的那一闪念,让他在转身面对岱姬时得以定住心神。此时此地,成真了。这景象让他免于迷失自己,将他留在凡尘。他又害怕了。这次是另一种怕。怕也分好多种。

他慢慢走上前去,站在她楼下,两手张开,展开胳膊,调整好语气——身为将军一定要学会的——说道:“夫人,在下并没有恶意,我们……以前见过的。”

“我认识你,任将军。”她说。

任待燕站在楼下庭院里,站在暗处,只有一抹残月从后面照着他。他也没穿禁军的貉袖。

“怎么?”他问。她的头发披散在肩上。

她没有作答,只是站在那里,低着头,看着他。风吹来,任待燕听见背后的树上枝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他说:“夫人见谅。”

风吹枝叶,沙沙地响个不停。

她说:“上来吧,免得吵醒别人。”

说这句话仿佛耗尽了她全部勇气。三更半夜,她居然邀请男人进自己的卧房,这是对世间礼法的挑衅。

她从阳台回到屋里。屋里有一只烧酒炉,一直生着火,烧酒炉旁边是一只酒壶和几根蜡烛。林珊就着炉火,点燃一根蜡烛,穿过屋子,用蜡烛点着客栈在房内准备的油灯。其他人知道林珊有时候会在半夜醒来写些东西。

她看见自己的手在发抖。实际上抖得差点儿连灯都点不着了。她的心跳得厉害。

她又在床头点起一盏灯,听见阳台上传来声响,他从栏杆上翻进来了。林珊吹灭蜡烛,把它放好,转身看着他。她把手抄在袖子里,抱在身前。手还在抖。

林珊看见床上一片凌乱,这是自然。脸颊烫得厉害。她离开床边,走到书桌旁。

他在门口站住了。在他身后,一片漆黑,月亮则挂在窗外。他拜了两拜,又说:“夫人见谅。”

“任将军,是我请你上来的。”林珊心想,要是手不发抖该多好啊。

他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平静,波澜不惊。林珊还记得他的这个特质。

“齐夫人,末将可以告诉您,您相公在北边平安无事。”

“我没听说他会遇上危险。”这是实情。

“我跑在消息前头了。金河对岸出了些麻烦。有人杀了萧虏士兵,抢了他们的马。我叫手下弟兄把百姓移进戍泉,以免萧虏人前来报复。我派了最得力的人手去保护您相公。”

“我见过的那位?”林珊问,“朝我射箭的那位?”

手没事儿了,差不多不抖了。

第一次,他的样子有些不自在。不知道这样好还是不好。林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请他上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她不愿去想。

他答道:“正是,赵副统制。”

林珊点点头:“要是有人阻碍他搜集文物,我家相公可是执拗得很。”

他终于笑了一笑。林珊还记得这人在她家欣赏铜钟时的样子,还记得他对这些古物有多了解。

他说:“赵副统制一向性子执拗。”

林珊也想笑了,却不知为何不愿被他看见。“这么说,两人怕是要打起来了?”

“我敢保证,我们已经确保您相公安全无虞。”

林珊又点点头,努力让气氛轻松起来。“我这做主人的太失礼了。这里有酒。要替你暖些酒来喝吗?”

他看起来又手足无措了。“夫人,我骑了一整天的马,刚刚才进城。真是抱歉,您看我这衣裳,还有靴子。”

只要头脑清醒,就能发现这话里还有些别的意思。

“快别客气了。将军刚刚告诉我个好消息,还没谢过呢。那边靠墙的桌子上有盆水。我温好酒就回避一下,你随意就好。洗好了,柜子里还有我家官人的衣服。”

“末将可不敢造次。”

林珊无声地笑了笑:“不算造次。将军还叫部下救过我家官人的命呢。”

不等他回答,林珊便转过身去。她拿起酒壶,把它放到炉子上,高兴地发现手已经稳住了。她准备了两盏杯子,一直背对着房间。

她听见他行动起来,闷哼一声,拔掉靴子。跟着响起别的声音,轻柔的水声。林珊在想他刚刚告诉她的消息——好让自己不去想其他事情。

她背对着他,问:“不知将军的人为什么会北上到戍泉一带?”

一个停顿,林珊能想象出他伏在脸盆上方犹豫起来。他的语调很谨慎:“去河边例行巡逻。我们需要对那一带多作了解。”

“是吗?戍泉不是有别的禁军驻泊吗?”

他又一次语带笑意地说:“齐夫人不光精研诗艺,对奇台军制也颇有研究啊?”

“略有耳闻。”她嗫嚅道。

她把一根手指伸进酒里(不该这样的),酒还没热好。她把头转到一边,穿过屋子,来到书桌边上,靠着油灯坐了下来。两人都没说话。跟着,两人的这番会面,不论刚才算是什么,这会儿都变成了另一种状况。

他说:“抱歉,刚才没说真话。金河北岸的麻烦是我惹出来的。我乔装打扮,穿过边境,去看看能发现些什么。赵子骥担心我,于是带着其他弟兄北上。我杀了四个萧虏骑兵,偷了两匹马。”

林珊猛地回过身来——刚才还说不回头——她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可她还想问:为什么要告诉我?

可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身子伏在脸盆上,光着上身,背冲着她。她看见了眼前这一幕,两只手捂住了嘴。

当初在汉金,在她的家里,父亲和她都听见他是怎么说的:我来到这世上,就是要把失地都收回来。

现在,林珊看见他的上身,他赤裸的后背。她试着想象这个男人是怎么弄上去的,却想不出来。

林珊捂着嘴,低声道:“你……你什么时候弄的?”

他猛地转过身,看见她正盯着自己。

“夫人!你说什——!”他没说下去。他后退一步——离她远了一步——贴着靠近阳台的墙站好,像是想找个地方保护自己。是怕她害他吗?

“弄什么了?”他的声音中充满警惕,“你看见什么了?”

林珊睁大了眼睛:“你不知道?”

“齐夫人,求你了。你看见什么了?”

林珊放下手,一字一顿、小心翼翼地告诉了他。

她看见他靠着墙,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林珊又问了一遍:“你真不知道?”

他摇了摇头。他睁开眼,看着林珊,林珊则迎上他的目光。他踏前一步,离开墙,看着她,站得笔直。他一只手上还抓着帕子,刚才正在擦身子,这会儿脸上身上还挂着水珠。

他深吸一口气,说:“夫人,我来,不光是替您相公报平安。不然不会这么晚来。”

林珊下意识地又把手抄进袖子里,跟着又改变主意,两只手垂了下来。她等着。心又跳起来了。

他静静地说:“今天下午,在马嵬的湖畔,我遇见了岱姬。”

在这间寂静的屋子里,他的话就像一颗投进池塘里的鹅卵石。林珊看着他。她发现自己正屏息谛听。

他说:“是她干的,在我要离开的时候。”

林珊松了口气。她在咬自己的嘴唇。是个坏习惯。她字斟句酌地说:“你今天遇见一个狐魅,你还能……”

“没,我没有。我……我看着她,然后走开了。”

“我……从不知道男人还能这样。如果那些传说……确有其事的话。”

林珊心想,他看起来确实像是在鬼神世界走了一遭。她从不曾想过要怀疑他。后来她想过这些。他的眼神和语气,还有他背上那东西。

“我之前也不知道。”任待燕说。他把帕子搭在脸盆上,就这样两手空空、上身赤裸地站在她面前,说:“我转身时,正想着你。”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对不起,夫人。我这样实在是可耻。我走了。麻烦您转过身去,我好穿衣服。”

林珊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不过屋里似乎变亮了,这光亮却并非来自月亮和油灯。

你看见什么了?他是这样问的,林珊也告诉了他。林珊那时正穿着一条绿色的袍子,站在屋子的另一头,身边的书桌上还点着一盏油灯。

收拾山河。

就是这几个字。岱姬把他自己的话,他毕生的追求,刺在他背上。他背着块刺青,像西方的番子,像被迫充军的士兵,像受到黥刑的罪犯。

不过这刺青不同寻常。这刺青出自鬼神精魅之手。这下他明白,离开湖畔时那一阵钻心的剧痛究竟是怎么回事了。当时他疼得昏死过去。岱姬以为他是因为这份使命而拒绝了他,于是她送给任待燕这份所谓的礼物,好让他记住自己。记住故州失地,或者说,记住他没有去成的温柔乡——原本可以让他脱离愁苦俗世的温柔乡。

然而任待燕相信,岱姬却并不知道他当时脑中的那一闪念。此刻正站在他面前的女人。

最终,任待燕把路上的遭遇和盘托出,告诉林珊。他说自己在马嵬,所以能够转过身来,在面对狐魅时仍旧留在这个世上,留在当下,留在凡尘,都是因为她,因为这间屋子里的这个凡人女子。

他原本不打算说这些的。他原以为,自己来这里并非是要说这些。他原本也不打算来这里。他原以为,自己并不打算来这里。

他原本没有想到,她会出现在阳台上。

有谁能比他更加茫然?今天,今夜,他在想什么?他不知道。什么都有想吧。这世界将会如何铺展开来?会像绸布庄的上等丝绸一样平顺吗?抑或是像一块肮脏的粗麻布,摊开来,露出一把取人性命的匕首?

本不想说的也都说完了,任待燕此时唯一想到的就是:“我这就走。还请转过身去,我好穿上衣服。”

他要穿上汗水浸透的上衣,套上靴子,原路爬下楼去(他很擅长此道,这类事情他都擅长),牵回疲惫的坐骑,一路回到大营,他从一开始就该去的地方。

那女人的手垂在身侧。刚才这双手还在颤抖,任待燕看见了。他目光敏锐,一向如此。真好,她那么沉着,还那么信任他。他看见这双手已经不抖了,她也没有转过身去。

她开口了,声音轻柔:“这些字,这……岱姬用的是官家的笔法,是瘦金体啊,待燕。天下没有第二个人有你身上的刺青。”

任待燕问:“你相信我?”

他意识到,这个问题至关重要。他的这番遭遇,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那逆风袭来的狐魅的香气,随风轻摆的红色纱衣。现在,他听见外面沙沙的风声。

“恐怕是不得不信。你背上的字我看过了,那笔法无可挑剔。天下之大,又有谁敢说自己无所不知呢?”

任待燕看着她,说不出话来。

林珊说:“遇上这样的事情,你这会儿还挺镇定的。”她终于转过身去,却只是走到烧酒炉旁。她端起酒壶,倒了两杯酒。

真得走了。任待燕想。她回过身来,手里端着酒杯。

“镇定?哪儿有,我……完全不知所措。不然我也不会闯进这里。万望夫人见谅。”

“别这么说了,”她说,“不管怎样,能……挽留将军在这世上,也是我的……荣幸。”她来到屋子这边,递上一杯酒。任待燕接过酒杯。她靠他这么近。

任待燕说:“齐威很安全。我敢保证。”

听见这话,林珊笑了。“你说过了。我信你。”说着抿了口酒。任待燕却没喝,只是把酒杯放在脸盆边。林珊说:“能再转过身去吗?我想再看看。”

任待燕转过身——不然还能怎样?林珊把自己的酒杯放在他的杯子旁。过了一会儿,任待燕感到她的手指抚过自己背上的第一个字,右上角的“收”字。

瘦金体是官家独创的笔法。今晚他整个人都晕头转向的。他看着高过墙头,越过树顶的月亮。任待燕一向对自己的克制力很自负。他一刻都不曾忘记自己的目标。这些目标就像星辰一样,指引着他的一生。白天里,他从岱姬面前走开,留在当下,留在凡间——都是因为她。

任待燕清一清喉咙,说:“夫人恕罪,这样我怕难以……”

她的手指游向下面,一笔一画地抚过第二个字,又提上来,描摹第三个字。“拾”、“山”。

“难以什么?”她问。她的身子靠得比狐魅还近。任待燕听出,她的声音变了语调。他对着月亮,闭上眼睛。

“难以自持。”他说。

“嗯。”林珊说着,也描完了最后一个字:“河”。他转过身,将她拥入怀里。

他把她抱上床,两人躺在一块儿之后的事情,林珊记住了两件。一是她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喘不上气来,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

“笑什么?”任待燕问。于是林珊告诉他,自己刚才在努力回想《玄女经》里的一段文章,里面提到女子亲热时可以用到的招数。

任待燕轻轻一笑,说:“珊儿,你不必这样。这又不是在外面寻乐子。”

于是,林珊捏着声音,假装生气地问:“没有寻到乐子吗?”任待燕又笑了起来,然后,作为回答,他埋下头,亲吻爱抚着她。

然后是另一件事,当时他正伏在她上面,在林珊身子里。他停下来,把她悬在一个从未有过的位置上——既想要他,又似乎有一点疼,他说:“我是你的了,一辈子都是你的。”

“好。”林珊说,她对他展露着自己的身体,将自己袒露在他的注视之下。

停了一会儿,他又说:“你知道,我是个军人。”

林珊点点头。

“快打仗了。”

她又点点头。同时她的双手按在他的背上,急切地想让他靠得近一点,深一点——左手的手指则认出了他背上的“收”字。

此刻,天已经亮了,他已经走了。而不论当时还是现在,林珊都不知道,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这一切能意味着什么,不过,林珊知道的是,在她走到阳台上,看见他站在枯泉边那一刻之前,她的人生里从来都不曾有过这样的体验。

林珊心想,眼下自己没办法把这一切想清楚,不过尽管身在满是疮痍的新安城里,她还是有一种感觉,自今日起,她的身体,整个天下,都仿佛焕然一新。

这天下午,林珊收到他的一封来信——他的字硬朗、干净——信中感谢她的设酒款待。林珊看着这封信,笑了。

当天晚上,他又翻进庭院,进了她的房间,拥她入怀,想要她,那急切劲儿让林珊都吓了一跳。云雨一番之后,他像个第一次体验鱼水之欢的愣头青一样说个不停。林珊由此知道了盛都和他的父母,知道了他竹林舞剑的童年,知道了一年干旱,先生离开了盛都。

她了解到任待燕如何尚未成年便杀死七个人,从此上山落草,自己成了个山贼。她还知道了他何时离开了山寨。任待燕告诉她——就像在汉金时一样——他的命运如同一杆长枪,指引他去往北方,在金戈铁马中恢复奇台失去已久的荣光。任待燕说,他感觉就像天命如此,他注定就要完成这一使命,他自己也解释不清。

林珊又把手绕到他背后,简直是难以克制地被吸引着,用手一遍遍描摹着他背上的刺字。如今她对此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任待燕让林珊讲讲自己的生活——以前从没有人这样问过她。林珊说:“下次再讲吧。这会儿我不想说话。”

任待燕笑着问:“那接着研究《玄女经》?”可林珊听出他声音里有些异样,知道他再次燃起欲火,这让她既高兴,又吃惊——自己居然只凭一两句话就能撩拨起他的兴致。

“书到用时方恨少。”林珊说。

月亮越升越高,从窗户里都看不见了。他又走了。他必须走。临近中午,林珊坐在书桌前,这时又有一封信送来了。她感到十分疲惫。她知道原因。

信里说,任待燕奉诏回京入朝,今天早上就必须出发。“待燕所言,无一字妄语。”他在信中写道。

他说他能够摆脱岱姬,全都是因为她。他还说,是你的了,一辈子都是你的。

林珊,聪颖过人,个子太高,身材太瘦,读书太多——一般都认为,女人读书丢人现眼——从来都不曾想过,有人竟会对她说这样的话。她想,这是一份她从来不曾拥有过的厚礼。

其实,所谓的召见是个谎言。这命令并非来自朝廷。

任待燕被蒙在鼓里,一直走上好几天。任待燕领命的当天上午就备马东去,这次仍旧是孤身一人,因为一个人才好在路上想事情。

不过,赵子骥却骑着新坐骑——萧虏好马——赶了上来。他头天晚上返回大营,一回来就赶紧向东追赶任待燕。这样也好。有子骥与他同路也好。

任待燕知道赵子骥从小就怕狐魅,所以本不想告诉他岱姬刺字的事情,不过这件事藏也藏不住——反正这几个字早晚都是要示人的。

于是在第一个晚上,两人住进驿馆,临睡觉前,任待燕让子骥看了背上的字,还讲述了自己在马嵬的那一番遭遇——的大部分内容。

不出所料,赵子骥听了一脸茫然,谁能不是呢?

“你就走了?就因为你……”

因为那一闪念。不过,那一闪念,林珊,不足与外人道哉。他说:“就因为背后的字。她把我说的话文在我背上了。”

“她就放你走了?真有你的!”

赵子骥坐在自己的床上,满脸的吃惊。

“她说这是送我一份薄礼,看着却不像啊。不过也说不准。”

“这字是……”

“官家的,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说错话了。“大营里有人看见了,”任待燕说,“于是我拿镜子自己看了。我不打算秘不示人。这字兴许还能帮上大忙。”

“镜子里看字,那字可是倒着的。”

“是,不过就算是反的,总能认出是瘦金体吧。”

“她放你走了?”赵子骥诧异地又问了一遍,又说,“听着就瘆得慌。”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任待燕说,“我也不想这样,你知道的。”

“你说真的?”赵子骥说。问得好奇怪。说完,他躺到床上,侧过身去,也不知是不是真睡着了。

又走了几天,在延陵以西不远的地方,二人遇上强人了。光天化日,竟敢在驿道上抢劫,真是胆大妄为。

被这伙人包围时,任待燕正在想着父亲。他在想父亲如何在衙门里的书桌前,在他的想象里,父亲比这把年纪该有的样子年轻。父亲还是待燕当年离家出走时的样子。任待燕骑着萧虏的好马,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父亲,不知还能不能再与父亲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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